全城都是我老攻-第72章
正直飞鸟
1 年前

  “怎么可能那么快啊。警方破案肯定要一段时间,而且……”

  那个同学阴森森道:

  “说不定,最后会抓不到凶手,成为我市甚至全国著名的悬案!”

  “不可能的。”

  坐在后桌的谢时煜一边抄作业,一边说:

  “像这种重大恶性案件,一定会引起重视的。”

  女同学:“就是说啊。这种杀人分尸案肯定会成立特别专案组吧,现在科技又这么发达,说不定过几天就抓到了。反而是那种小偷小摸的案件,金额太少都懒得管,最后才不了了之。”

  “你们在聊什么?”

  楚枫走过来。他刚从教师办公室抱来上次的小测卷,准备发。

  女同学:“昨天报道的分尸案。你看了吗?”

  楚枫:“…嗯。”

  昨晚看电视,他爸想看这类法治新闻,他妈妈要他跟往常一样听英语频道,最后两人又大吵了一架。楚枫只看了那个案件报道的开头。

  “我们刚才在猜什么时候抓到犯人。”谢时煜说。

  他把楚枫的作业还给他,转头开始“润色”自己抄好的作业:随机挑出几道题,改成错误答案。

  状态、神情,都极其的自然。

  女同学:“我想应该不久就能抓到凶手。”

  “……也不一定吧。”

  楚枫把小测卷转交给前桌英语课代表,自己拉开座椅,坐回来:

  “好像以前也有发生过……”

  女同学:“什么?分尸案吗?不会吧!那,这岂不是连环分尸杀人…?”

  楚枫:“我也…不是记得很清楚,好像是小学的时候,有一个拿尸块打结的案子。”

  “嗯,我想起来了,红塑料绳分尸案。”谢时煜合上抄好的作业,非常自然地接话。

  另一个同学:“对!那个案子我记得,说是尸块上有用红塑料绳打死结,打结方式非常怪异。但是那个凶手到现在都没抓到!”

  女同学:“啊!你别再讲了,我鸡皮疙瘩都要竖起来了!”

  叮铃、叮铃——

  上课铃及时响起,英语老师踏着嗒嗒的高跟鞋走进来。

  同学们也不是真的对法治新闻有浓烈的兴趣,随着枯燥无聊的英语小测,分尸案的事很快就被他们抛之脑后了。

  初一谢时煜打了个哈欠,他托腮,看着黑板上的单词,字母蝌蚪在墨绿的海里游动。

  “谢时煜!你看看你,你是第几次小测不及格了,啊?”

  英语老师走下来,拎起谢时煜45分的小测卷:

  “我上次说过五次不及格的人要处罚吧,课代表——看看谢时煜几次了。”

  前桌男生英语课代表适时地掏出登记表,谢时煜的名字后被划了:正

  “老师,五次。”

  “好,那今天上课前就让谢时煜同学给我们表演一首英文歌,下次再不及格就继续表演,直到他小测及格为止!”

  周围又是一片哄笑。楚枫在旁边轻声叹气。

  谢时煜没有扭捏拒绝,他起身,按老师要求站上讲台,大大方方地倾情献唱:

  “Two  two  tiger,two  two  tiger,run  run  fast……”

  英语老师:“Two  tiger【s】!!”

  谢时煜:“噢。”

  ——底下同学笑得更凶了。楚枫坐在他们中间无奈地摇头,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。

  那时阳光正好。

  谢时煜回到座位上的时候,看见英语课代表伏在登记表上,正将他名字后面的正字抵消掉一杠。

  唱歌“受罚”一次就消掉一横,再考不及格就再加一杠。手边的小测卷上,满是老师红笔划出的圈圈,一圆一圆,像在白纸上尸横遍野的血肉。

  谢时煜坐在阳光里的教室里,再次想起自己在本子上记下的三十七道正字。

  最后,那些正字变成南郊暴雨夜、三十七个肉块。

  小时候觉得山的一样高大的父亲,妈妈无论怎么反抗挣扎也逃不过去的恶魔,其实,也不过如此。

  “…谢时煜……谢时煜。”

  “嗯?”

  谢时煜回过神,身旁的楚枫正皱眉看着他:

  “你最近怎么动不动就走神,给你。”

  楚枫把自己满分的小测卷递给谢时煜,方便他好好订正自己不及格的小测。

  “喔,谢了。”

  谢时煜拿出红笔,一笔一划地抄写,鲜红在视野映出一片血。

  “你果然杀了他呀。”

  脑海里,那个声音又在说话:

  “叔叔就知道你会这么做,小时煜。”

  啧。

  谢时煜顿了一下,笔尖在纸上洇出一小片红点。

  “你啧什么。”

  十三岁的小楚枫有点不爽地看着小谢:“我好心给你小测订正,你不要还给我。”

  他伸手要把自己的小测卷拿回来……

  谢时煜手一翻,把楚枫伸过来的手压住,不让他拿:

  “我不是啧你。”

  楚枫挣了挣被压住的手:“放开。”

  “不放。”

  谢时煜一边订正小测,一边慢条斯理地施力,他的手心贴着楚枫的手背,光滑微凉。很舒服,他才舍不得放开。

  楚枫用力甩了甩手,他的力气比谢时煜小,没挣脱出来,只能被谢时煜的手乖乖压在课桌上。

  “谢时煜,你在干什么!”

  讲台上的英语老师看得一清二楚,她走下来,步步紧逼:

  “你干嘛压着人家楚枫的手?”

  全班同学唰啦啦转过来看他们俩。

  楚枫:“……”

  众目睽睽,楚枫感觉自己被压着的手在发热,谢时煜没有松开他,他收不回来……

  四周的气氛有些揶揄。楚枫装作没有意识到,他死死低着头,盯着英语练习册看,仿佛能化成一个单词缩进完形填空里去。

  谢时煜不紧不慢地抬头回答:

  “老师,我在订正小测,顺便吸取楚枫同学的学霸之力,下次肯定就能及格了!”

  周围同学嘻嘻哈哈地笑出声。

  “有空迷信这个不如给我多背几个单词!”

  砰——英语老师拿卷成筒状的练习册敲了一下谢时煜的脑袋:

  “好了,大家看打开练习册,完形填空,我来对一下答案……”

  、

  一道红勾划过十个完形填空,全对。

  楚枫右手拿着红笔,核对批改答案,左手动了动:

  “喂,你要压到什么时候去?”

  谢时煜:“天荒地老。”

  楚枫翻了个白眼:“小心你小测天荒地老都不及格。”

  谢时煜笑了一声,把最后一个错误单词订正完毕,他松开了一点力道,楚枫趁势就要抽走手,快抽走的时候,谢时煜忽然伸手握了他一下——

  又很快彻底松开。

  楚枫迅速收回手,过了一会儿,他悄悄去看谢时煜,这家伙正打开全是空白的练习册,随机填写ABCD,仿佛无事发生:

  “明天再借我抄一下英语作业呗。”

  “你给我自己做!”

  十三岁的楚枫有点生气地盖上了自己的英语练习册。

  有时候他觉得和谢时煜的亲密可以再进一步,有时候又觉得,可能是他想多了,斜对面那桌男生天天搂搂抱抱darling借我抄作业,那也不代表真的有什么。

  春夏之交,教室的窗外绿树蓊郁,小麻雀在枝头叽叽啾啾,掺杂着初夏的蝉鸣,知了——知了——,拖得很长。

  放学后。

  残阳染了天空半边血色,走在赤橙的光里,浓黑的影子被拉长。

  “有点像逢魔时刻。”

  楚枫:“什么?”

  “你不知道吗?”谢时煜背着轻飘飘的书包,课本都扔在学校抽屉了,他步履轻快地走着:

  “黎明和黄昏都是死人最多的时候。”

  楚枫确实有听过这种说法,晨昏变换、阴阳交替,都是比较凶的时刻:

  “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迷信了?”

  “不算迷信,这叫顺应时势。”十三岁的谢时煜说的有头有尾:

  “既然这些时刻都不太吉利,那反过来说,如果选这个时候干坏事,说不定也能事半功倍呢。”

  “……”楚枫:“真是歪理。”

  “哈哈哈。走了——明天记得借我抄作业。”

  小楚枫:“不借你!”

  谢时煜没计较,因为他知道楚枫口嫌体正到了明天还是会借他抄的。十三岁的谢时煜朝楚枫挥挥手,转身走进了左边的岔路口。

  楚枫立在原地,驻足了一会,想起他们小学时的放学。

  学校变了、道路也变了,但是他和谢时煜一起放学,走不出一两条街,就一定会遇到岔路口,谢时煜必定要往左走,而他要往右走,他们永远不能一起放学回家。

  谢时煜住在西城区的老居民楼,而楚枫住在市中心的花园高级小区。方向截然不同,只能同行一小段路,就必定要分别。

  这种感觉让楚枫有点不舒服,他想到三年后的高中,以他现在的成绩必然可以保送市重点,到那时,谢时煜会在哪里?

  “哎——楚枫!你们也放学了?”

  楚枫回头,看到了讨人厌的孙兵,这家伙初中分到了隔壁班:

  “听说你也去六一的省赛?”

  “嗯。”

  楚枫应了一声,兴致缺缺地往前走,他不能跟谢时煜一起放学回家,每天跟他同路走的人是孙兵,从小学起就这样。

  孙兵:“你是去表演钢琴是不是?”

  楚枫:“嗯。”

  孙兵:“我也有去哦,我是去表演萨克斯!”

  楚枫知道这家伙想听什么,顺口道:“哇,厉害。”

  “哪里哪里。没有你厉害啦。对了,听说你妈妈上次还带你去参加国际DW音乐大赛?好可惜,那时候我正好……不然的话……”

  楚枫在内心里翻了个白眼,祈祷快一点走到家,好跟孙兵拜拜。

  、

  滴嗒——

  “我回来了。”

  楚枫打开电子门禁密码锁,走进家里。

  “哦,你回来了,你妈还要一会才回来做饭。”

  沙发上,爸爸正翘着二郎腿看报纸,电视播放着晚间新闻。

  楚枫径直走上复式住宅的二楼,准备回卧室学习。

  上楼梯的时候,他突然听见客厅的电视报道:

  “目前,警方已找到全部尸块,初步推测死亡时间推测为三天前,17点-19点。”

  楚枫脚步一顿。

  夕阳的光从窗外透进来,在楼梯上映下一方血红色。

  17-19点。

  十三岁的楚枫听到这个时间,心里忽然想到了谢时煜说的:

  黄昏,逢魔时刻。

 

 

第74章 谋杀者的回忆

  放学的谢时煜背着黑书包,走进老式居民楼。

  残阳的余晖从楼道的通风口外透进来,在阴黑的楼梯里投下一小方血色。黄昏里,楼道里的垃圾散发出湿烂的霉臭。

  这栋楼实在太旧,楼里有好多人搬走了。谢时煜经过3楼的时候,抬头看着304的门牌,铁锈斑斑。

  这里已经好几年没人住过了。

  304室的小卖部叔叔好几年前就搬走了,但他临走时的话,却阴魂不散地在谢时煜脑海里回荡:

  “哎,小时煜,想不想杀了他?”

  小卖部叔叔纪世明挂着一脸慈祥的笑容,憨态可掬地蹲下来,摸摸小时煜的头,说:

  “叔叔看得出来哦~你在想什么。”

  那天夜里下了雨,小时煜浑身淋湿了。

  傍晚的时候,爸爸没钱吸毒,回来要钱,把妈妈暴打了一顿,妈妈的肚子被踢到胃出血住院,小时煜的脑袋也被敲破了,他刚从医院缝针回来,没有带雨伞,额头上刚绑好的绷带有些湿漉漉的。

  他盯着纪世明叔叔,装出一副听不懂的模样:

  “我要回家了。”

  纪世明意味深长地盯着他,在小时煜转身走上四楼,一步一步在台阶上越来越远,即将要看不见的时候——

  “那条丝带不是你拿的吗?”

  纪世明突然道。

  小时煜心里一顿。

  现在,距离他亲眼目睹小卖部叔叔杀死虐猫男并分尸,已经过去三个月了。

  小卖部叔叔早就不再怀疑他了,现在突然提起来……

  小时煜心里讶异,脚步却丝毫没停,嘴里还装作孩子气地嘟囔了一句:

  “神经病!”

  小时煜径直走回404室,砰——

  一声重重的关门声。

  纪世明听着小时煜的反应,耸了耸肩。

  这孩子表现得就像一个熊孩子碰到一个怪叔叔,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,便不屑地骂一句神经病,然后摔门回家。

  这表示,小时煜对蓝丝带毫无反应,他没有什么问题,只是个心思比较敏感家境又烂的小屁孩。

  三个月以来,无论是威胁他的好朋友楚枫,还是明里暗里的试探,小时煜都表现的完美无缺。纪世明挑不出任何毛病。

  从理智的推论而言,只能得出这孩子跟冬夜里杀虐猫男的那次行动毫无关系。一个正常的孩子,不可能亲眼目睹邻居杀人分尸后,并偷走证据,还能保持三个月若无其事。

  但纪世明有一种冥冥的直觉,他想到了一个更可怕的猜想。

  如果这三个月以来所有的一切,都是小时煜引导和表演的,那在他面前的这个年仅七岁的孩子,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魔鬼。